活动主题
最新互动福利| 争议解决系列(三)企业在商事仲裁中所涉法律风险与防范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勇健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主持发布会。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窗口。人民法院承担着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重大职责,为贯彻中央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适时总结审判经验,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提供审判指导,已成为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意见》紧密围绕推动“司法工作人员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大局意识”“坚持法治先行,把握正确的执法尺度”“坚持改革理念,促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三个主要指导方针,旨在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作用,统一认识,更新审判理念,以实际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实施的各项改革措施,解决涉自贸试验区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保护知识产权 规范市场运行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为促进自贸试验区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张勇健介绍,《意见》通过打击犯罪,正确处理罪与非罪的界限,鼓励自主创新,提高侵权成本,保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在民事审判领域,为规范自贸试验区市场运行,《意见》对航运市场建设领域作出规定,支持自贸试验区航运服务业开放、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和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在行政审判领域,《意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服务模式,依法行政,以审判活动促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对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加以总结并及时反馈给行政管理部门。
支持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
为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的创新,鼓励探索新的经营模式,《意见》充分尊重当事人对管辖和法律适用的约定,依法维护合同效力,依法支持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等行业创新性经营模式。
《意见》明确:“合理认定消费者与跨境电商企业之间的合同性质。合同约定消费者个人承担关税和邮寄风险的,可认定消费者和跨境电商企业之间成立委托合同关系。电商企业批量进口、分批销售,消费者主张其与电商企业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电商企业以其提供的合同文本与消费者订立仲裁条款,应专门提示,消费者同意的,应认定双方达成了仲裁合意。”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积极探索审判程序的改革与创新方面,《意见》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各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特点的审判机制。
《意见》规定:“鼓励运用仲裁、调解等多元化机制解决自贸试验区民商事纠纷,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支持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和行业调解组织的创新发展,为多元化解决自贸试验区民商事纠纷提供司法便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此外,《意见》还就正确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探索审判程序创新、建立合理的外国法查明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加强前瞻性研究工作
《意见》规定:“审理好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总结可复制经验。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重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理,加强前瞻性研究工作。各地人民法院对在审理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案件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当及时研究总结,形成应对意见,并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
张勇健表示,将“注重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前瞻性研究工作”纳入《意见》范围,有助于不断总结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判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昊理文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张燕律师
张燕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争议解决、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及公司法律事务。
在争议解决方面,张律师拥有法院商事审判的工作经验,在处理贸易、投资、不动产、公司、银行、保险、证券等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成功代理了诸多诉讼和仲裁案件。
张律师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自获聘以来,张律师已作为首席仲裁员或仲裁员审理了数十起仲裁案件,涉及买卖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合伙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租赁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合作纠纷、服务纠纷等。
在国际贸易领域,张律师的实务经验涵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海事海商、信用证、托收、海关事务等诸多方面,特别擅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案件的代理。迄今为止,张律师已代表多家国内企业,成功应对多起美欧等国对华反倾销案件。
在知识产权方面,张律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以及诉讼工作。曾为诸多国内外企业提供在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包括行政查处、法院诉讼等;并曾为国内企业提供应对美国337知识产权侵权调查的法律咨询。
在公司法律领域,张律师曾为多家中外企业的设立、并购、改制、重组、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先后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张律师曾在《国际经济合作》、《对外经贸实务》、《经济与法》、《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现代商业银行》、《中国海事审判年刊》、《比较法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并著有《宏观经济法学》(合著)、《应战美国反倾销--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涉华反倾销案例介评(1999-2002)》等著作。
张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以及英文。
民商事领域中最基本的争议解决方式有两种,诉讼和仲裁。
诉讼是法定的权利,当事人无需选择即可以享有。
而仲裁的提起需要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LCOUNCIL了解到,仲裁以其专业性、保密性、灵活性和快捷性等优点,目前已成为诸多企业最为青睐的争议解决方式。
然而,从当前仲裁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不少企业因在仲裁条款草拟、仲裁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一些误区,导致在发生纠纷时,无法充分利用、发挥仲裁的前述优点。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企业在商事仲裁中所涉法律风险与防范这一话题,邀请在商事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重点对企业在仲裁条款草拟、仲裁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实战性建议。同时,针对最高院近期发布了《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其中就自贸区仲裁司法审查作出了创新性规定的新情况,本期在线直播还邀请该合伙人律师对这些规定进行解读,以协助企业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这些规定。
争议解决系列(三)企业在商事仲裁中所涉法律风险与防范
活动时间
2017-07-13(周四) 15:00-16:30
活动形式
在线直播
活动参与对象
中外资企业法务人员
▌ 仲裁协议草拟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 仲裁机构选择不当
● 仲裁规则选择不当
● 涉外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及仲裁地
● 仲裁庭的组成及产生方式约定不当
● 仲裁语言约定不当
● 有缺陷的仲裁协议处理不当
▌ 仲裁案件处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 提起仲裁时没有书面的仲裁协议
● 仲裁请求不完整或错误
● 未根据仲裁的特点进行举证和质证
● 未及时对仲裁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异议
▌ 最高院涉自贸区仲裁司法审查新规介评
● 新规亮点之一:允许在自贸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将其相互之间的争议提交境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 新规亮点之二:允许在自贸区内注册的企业将其相互之间的争议提交临时仲裁
如有任何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与LCOUNCIL工作人员联系,或点击“阅读全文”进行报名!
Gavin Gong
直线:+86 21 6270 9530(D)
微信号:18818215517
手机:+86 188 1821 5517
邮箱:gavingong@lcouncil.com
Ella Dai
直线:+86 21 6270 9613(D)
微信号:15590268546
手机:+86 155 9026 8546
邮箱:elladai@lcouncil.com
Hugo He
直线:+86 21 6270 3313(D)
微信号:673893747
手机:+86 185 2152 9875
邮箱:hugohe@lcouncil.com
Tim Ye
直线:+86 21 6270 9601(D)
微信号:18221306086
手机:+86 182 2130 6086
邮箱:timye@lcouncil.com
争议解决系列(三)《民法总则》重点条文解析及企业风险预警
互动回听| 争议解决系列(三)《民法总则》重点条文解析及企业风险预警
LCOUNCIL曾聚焦于企业在商事仲裁中所涉法律风险与防范这一话题,邀请到在商事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重点对企业在仲裁条款草拟、仲裁案件处理以及仲裁裁决救济这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实战性建议。
▌ 民法总则对代理制度的调整及解读
● 授权不明代理调整及要点
● 无权代理调整及要点
● 表见代理调整及要点
▌ 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调整及解读
● 诉讼时效主要变化及影响
● 诉讼时效相关问题防范
争议解决系列(二)《最高法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解析及保全责任险应用建议
最新互动福利| 争议解决系列(二)最高院财产保全新政解析及财产保全责任险应用建议
LCOUNCIL曾邀请在财产保全方面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就最高院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解析,并未平台法务同行讲解关于财产保全责任险的应用,帮助法务同行在处理财产保全过程中游刃有余。
▌ 最高院关于财产执行新规解析
▌ 财产保全责任险的应用建议
▌ 财产保全案例解析
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一)最高院财产保全新规解析及企业应对措施建议
LCOUNCIL推荐| 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一)最高院财产保全新规解析及企业应对措施建议
LCOUNCIL曾邀请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就最高院财产保全新规进行解析,并为企业如何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建议,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处理新规实施带来的问题。
▌ 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 关于财产线索的查找和提供
▌ 关于财产保全担保
● 要求提供担保、不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形
● 具体要求
▌ 法院对财产保全的具体操作
● 时效性
● 多项财产可保全的处理
● 被保全财产价值的确定——超额查封问题
● 续行保全(财产保全的续封)
● 其他
▌ 被保全人的权益保护——财产保全错误问题
● 保全错误的几种情形
● 救济措施
▌ 财产保全的解除
● 解除保全的申请
● 法院对解除保全的具体操作
▌ 应对财产保全的有关建议
● 从申请人角度
● 从被保全人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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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反垄断、合规与反腐败、兼并与收购、银行金融、食品药品政府监管、证券与资本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争议解决、知识产权、海关与贸易合规、广告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政府调查与刑事辩护、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和法务管理与技能。
分别为:在线直播/视频直播、多功能网站、Synergy Group、Work Shop、High Table Group、闭门会议、良师益友、企业走访、年度高峰论坛、法律咨询、内训定制、平台合作项目、《每月速递》、专题研究报告、社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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